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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财自考 | 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编辑:广东自考网 发布: 2026-03-27 点击:5

各位考生注意,广东财经大学已发布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各位考试请注意各项时间时间以免错过,公告通知详情如下:

第一阶段:学士学位申请(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都需参加此阶段)

2025年12月已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且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30日一4月7日期间,填写《广东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并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VG1zbnJEdVd6a2Nx (请复制 链接至电脑浏览器打开)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的考生,不论是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都需通过第一阶段的链接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填写链接过 程中,请务必认真检查核对每一项内容,无误后再提交,确保数据材料真实有效。

第二阶段:毕业论文(设计)审查(拟申请本期学士学位的考生都需参加此阶段)

2026年4月13日—5月下旬前,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第一轮审查结果为“审查不合格”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修改(请关注邮箱信息zkzx0712@163.com),考生务必在邮件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修改并提交我院进行第二轮审查,若第二轮审查结果仍为“审查不合格”的,将再次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修改并回收进行第三轮审查,若第三轮审查结果仍为“审查不合格”的, 则该毕业论文(设计)为审查不合格,视为未达到我校学位申请标准。

本阶段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审查结果为”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审查结果为合格的则不再发送邮件通知。

第三阶段: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已完成答辩的考生忽略此阶段)

一、报名对象

2025年12月已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且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中等及以上

三、答辩工作流程

2026年3月30日—4月7日期间,考生通过第一阶段的链接完成答辩报名;

4月13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可参加答辩名单;

4月17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答辩具体安排;

4月25日(暂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4月27日 — 5月22日, 组织答辩后论文审查、修改环节; 

5月26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布答辩结果。

第四阶段: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一、申请对象

仅限2025年12月已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2.课程成绩: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所有课程的平均分不低于70分(免考课程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毕业 论文成绩中等及以上,且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通过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审查。  

4.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非英语类专业学生);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非英语类专业学生);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类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统考成绩合格。

三、学位申请材料

1.学位资格审批表(1份),考生本人填写并单面打印左侧订书钉装订 (详见附件2、附件3)。

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可提交网上申请毕业时下载的毕业生登记表(正面)或领取毕业证书时毕业档案袋中的毕 业生登记表(正面)。

3.外语成绩单复印件(1份)。自考统考第二外语、自考统考英语(二)的成绩单复印件(①广东省:广东省自学考试管 理系统——网上办事服务入口——申请成绩单;②其他省份:提供当地省教育考试院(省考办)出具的成绩单/成绩证明);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学位外 语联盟考试(或广东省学位外语考试)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4.根据学历学位获得者共享使用学历注册的电子照片要求,学位证书的个人相片须与本科毕业证书的个人相片一致,考生无需提供纸质版相片,将由学校从省自考系统下载后打印到学位证书上。

四 、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5月15日 — 25日

2.材料提交方式:所有纸质版材料,选择顺丰普通快递【不要用同城急送或跑腿(拒绝到付)】邮寄。

地址: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中心(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善学楼602),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020-84096295。

寄出快递后请自行关注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即可,无需特意咨询是否已收到;如材料不符合要求需修改的,将通过电话联系(020-84096362、84096590、84096295)修改,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需本人主动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视为放弃本次学士学位申请,我院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学士学位申请。 

2.所有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都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审查且评定结果为合格,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3.本次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收集情况将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发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

4.本批次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考生,其学士学位证书预计在2026年7月中旬颁发。具体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以学院官网最终通知为准。

六、联系咨询

毕业论文审查、答辩:孙老师 020-84096590 

学士学位申请:纪老师 020-84096295

附件:

1. 广东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 学位资格审批表

3. 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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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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